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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2024-08-24
2024-08-16
2024-08-10
窑炉砌筑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如下:
1、验收标准:
- 砖缝要求:不同类型的砌体砖缝厚度有不同要求,例如特类砌体砖缝不大于 0.5mm;Ⅰ类砌体不大于 1.0mm;Ⅱ类砌体不大于 2.0mm;Ⅲ类砌体不大于 3.0mm。
- 垂直度要求:熔窑的墙体每米高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mm,全高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5mm;蓄热室墙每米高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mm,全高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0mm。
- 膨胀缝要求:集中留设的膨胀缝尺寸允许偏差为 0~5mm,且膨胀缝中不能存有木块、纸板等任何杂物。
- 结构组装要求:如大碹、吊墙等结构在砌筑前需要预组装的,应符合预组装的质量要求;碹顶在锁砖打入后应以稀泥浆灌缝;砌筑各部位的池底,均应从熔窑纵向中心线向两侧进行等。
- 其他要求:所有加工过的砖材必须吹扫干净;不得将钢结构包在砖结构之内,要保证熔窑钢结构的散热;烟道墙和蓄热室墙用两种以上不同材质耐火砖砌筑时,沿高度方向每隔 500mm 左右咬砌一层等。
2、验收程序:
- 检验批验收:
- 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字后报验。
-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 分项工程验收:
- 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验。
-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分部工程验收:
- 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验。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建设和施工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等共同进行验收。
- 单位工程验收:
-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验,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核。
- 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